刚刚,工信部公布十三个重点任务!涉大飞机、6G等******
中新网1月11日电 11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工作,强调2023年要抓好十三个方面重点任务,涉及大宗消费、大飞机、6G技术研发、重点医疗物资保供等。
图自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一、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稳住重点行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稳增长工作方案。鼓励工业大省主动挑大梁,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东北地区制造业振兴取得新突破。稳住汽车等大宗消费,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深化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扩大适老化家居产品和生活用品供给。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做好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投入。保持烟草行业平稳增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加快建设“数字工信”平台。
二、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
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取得一批成果。强化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共同推动规划实施。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做好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积极承担重点任务。
三、提升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卡脖子”薄弱环节,“一链一策”推进强链补链稳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健全“揭榜挂帅”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产业生态。
四、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
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重点发展一批市场急需的基础零部件和关键材料,加快新型元器件产业化应用,加快突破石化、船舶、航空等重点行业工业软件,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绿色基础制造工艺。继续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做优做强部重点实验室。
五、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加快大飞机产业化发展,推动工业母机高质量发展。坚持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两端发力,加快高端医疗装备、农机装备、深远海装备、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等高端专用装备发展。
图为C919国产大飞机首次降落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张浪 摄六、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置换政策。优化布局乙烯、煤化工等重大项目,提高钢铁等重点行业产业集中度。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出台促进装备数字化政策措施,发展服务型制造。全面落实工业领域以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用市场化办法促进优势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做强做大和配套产业发展。提高光伏产业全球竞争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绿色低碳等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
八、加快信息通信业发展
出台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和千兆光网建设,启动“宽带边疆”建设,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完善工业互联网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应用体系,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完善电信业务市场发展政策,强化APP全流程、全链条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用户权益保护。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安全产业创新发展。
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工作体系,全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狠抓惠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起益企”、服务月等服务品牌。健全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推动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赋智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中小企业融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
十、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巩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十一、支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建和思政工作,加大优势学科建设力度,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十二、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与财税、金融、贸易、投资等政策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强化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标准布局。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统筹规划,提升无线电治理能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办好中国—东盟新兴产业论坛等重点活动。加强部际协调和部省合作,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支持部属单位聚焦主业、紧贴行业,提高核心能力,加强智库建设,服务行业发展。
十三、全力以赴做好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保供
千方百计稳产增产,坚持每日调度,确保春节期间生产不断、供应不断。加强供需对接,协调推动医疗物资精准投放。(完)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